坚持办案安全是做好执纪审查工作的首要前提。近年来,乐昌市纪委从制度、科技、人员、设施等四个方面严格规范谈话程序,切实注重依规依纪,不断强化办案安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筹推进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筑牢“制防”网,贯穿办案工作过程。结合办案实际,制订和完善一系列办案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办案理念以制度的形式贯彻于办案工作全过程。一方面,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办案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办案谈话审批制度和谈话对象分级通知制度,实行对象进点随身物品安全检查和健康检查制度,规范谈话对象进出制度。另一方面,完善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健全谈话室安全检查制度,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强化谈话室日常管理与安全检查,实行办案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同时,制定办案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严格突发事件处置报告程序,进一步落实谈话对象医疗保障措施。为构筑办案安全“防护网”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筑牢“技防”网,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明确办案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措施,配置专用的保密移动存储设备,严禁将移动存储设备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混接,严禁非纪委干部使用办案计算机。在办案过程中,由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管理和维护监控室,安排工作人员具体操作监控系统,包括录音录像、刻录、拷贝等监控管理工作,协调维护单位对监控设施设备进行问题检测、故障处理等日常维护工作。通过运用现代化技术及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办案技巧,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实行全程监控,全程记录,确保办案时被调查人员和办案人员的安全。为构筑办案安全“防护网”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筑牢“人防”网,提高办案人员素质。结合执纪审查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开展办案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和办案纪律,在促进办案质量提升的同时也促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四个严禁”要求。同时,加强办案人员管理。一方面,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线索的编号、登记、摘录、呈报、跟踪及办结后的案卷资料归档和保密保管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办案安全员的队伍建设,全面负责办案流程的安全跟踪工作,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凡造成办案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依纪处理。为构筑办案安全“防护网”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筑牢“物防”网,保障办案设施齐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办案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近年来,乐昌市纪委投入近150万元完善各镇(街道、办道处)纪(工)委谈话室和委局谈话室办公设施建设。各谈话室场所内部都按照安全办案要求进行了“软包处理”,加装了灭火器、防盗网、隔音门窗等设施,确保防火、防盗、防潮、隔音效果。同时根据“六有”标准配备各类办案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录音笔、保密柜、空调及监控设备等。及时做好物品使用登记,跟踪办案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期对办案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办案场所、办案设施正常运行。并配备各类应急药品和应急设备,以备不时之需。为构筑办案安全“防护网”提供厚实的物质基础。(黄贵华 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