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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纪委监委“进、出、严、审” 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9-01-30 11:38:00

新丰县纪委监委采取“引进来、走出去”、严履职、重审理的方式加强纪检干部综合素质培养,提升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奠定坚实基础。

“引进来”,促执纪本领。一方面,新丰县纪委监委与翁源县纪委监委联合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邀请湖南大学专家学者传道授业,重点培训违纪行为与职务犯罪分析、取证策略、文书写作等业务的程序、方法和技巧,提升办案能力。另一方面,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提质增效,抽调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参与县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在实践中提升执纪办案水平。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主任“一对一”指导被抽调的纪检干部,从制定调查方案、谈话方案、谈话技巧、制作笔录、鉴别使用证据、撰写调查报告等基础业务入手,传授执纪办案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在县纪委监委的“传帮带”下,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调查本领得到锤炼。

“走出去”,学办案技能。为提高本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能力,抽调本委纪检监察室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为期3个月的“跟案学习、以案代训”。在学习方式上,突出实战、注重实践,通过带案思考、跟案实作,在具体工作中掌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程序与技巧,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学习内容上,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也突出审查调查业务技能。

严履职,提办案水平。以党纪法规、审查调查流程、办案安全等规范要求为重点,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查办案件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抓案件的初步核查、调查取证、流程程序、定性量纪、文书写作以及卷宗归档等,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对各镇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所查办的案件,实行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审理室“双重把关”机制,避免案件定性量纪出现偏差,提升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水平。

重审理,保案件质量。审理部门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重点复核证据是否充分、处置处理是否适当、执纪程序是否规范,注重调查(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中引用条款正确性表述内容的完整性和行文格式的规范性。针对疑难问题,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沟通,与各室、各镇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商议交流,对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量纪不准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新丰县纪委监委  丘雪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