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昌市纪委监委印发《乐昌市纪委监委2019年春节期间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工作方案》,从1月29日(腊月廿四)到2月19日(元宵节)持续开展纠正“四风”明察暗访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让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此次明察暗访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为组长、各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工作组成员分别由各室(组)人员组成,共20个组60人次。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春节期间值班值守;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责任、森林防火等工作情况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对全市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同时,结合开展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重点检查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基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行政执法领域“为官不为”问题、公共服务行业“吃拿卡要”问题、村(社区)“两委”换届中的拉票贿选问题和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8个方面问题。
此外,明察暗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保密纪律,严禁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开展工作时,必须佩戴好工作证件,认真填写《乐昌市纪委监委明察暗访情况登记表》。暗访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对落实责任不力,发生顶风违纪和“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对严重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乐昌市纪委 黄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