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纪委监委积极倡导和鼓励群众属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举报,对实名举报以“三优先”、“三回复”有效提升办件质量。
信访办理“三优先”,畅通实名举报办理渠道。
首先是优先受理,即信访分管领导对信访部门呈报的实名举报从速阅批受理,领导做到随到随批。其次是优先核查,即要求承办单位对实名举报做到优先核查,在规定时间内查报结果,同时进行跟踪督办。第三是优先反馈,即对实名举报件在受理举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承办单位告知举报人;在查结后7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查结处理情况。
信访结果“三回复”,确保 “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首先是部门联合回复。对举报问题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反映问题比较复杂、时间跨度大,专业性、政策性较强,查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回复。其次是上下级共同回复。对已调查清楚并做了相应处理,举报人不相信或不满意进行越级重复上访的,县、镇、村三级联动进行回访答复。第三是重点对象重点回复。对联名或集体上访,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对代表核心人员重点回复。(新丰县纪委监委 刘佐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