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新丰县纪委监委采取主动作为、互助协作、定期检查等方式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对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震慑违纪行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发挥重要作用。
主动作为,执行情况跟踪到位。积极发挥案件审理部门的协调作用,加强与组织、人社和编办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对党纪政务处分的送达、宣布、归档、职务调整、工资变动、年度考核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有力地推动了党纪政务处分执行落实到位。
互助协作,部门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会同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以及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支部共同参与。各部门立足自身的职责,既各司其责、积极作为,将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涉及职务、工资、考核等方面的内容落实到位;又共同研究解决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的合力。
定期检查,处分决定执行到位。采取定期检查的方法,通过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查干部任免审批表看撤职的干部职务是否变动,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该降的工资是否降下来,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照规定确定等次,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了党纪政务处分的落实。(新丰县纪委监委 李文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