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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抓好日常监督 发挥探头作用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9-12-19 08:52:00

新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主动适应纪检监察改革新体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推动所联系单位深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知识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作为纪检干部,积极加强学习,坚持在业务水平上下功夫。一年来,结合单位的定期学习、外出培训等机会,加强了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驻在部门业务知识的学习,自学了《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规》《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审理实务研究》《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专业知识,为更好做好执纪监察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排查风险点,减少廉政问题发生。全面查找派驻单位职能事项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和风险点,深入研究提出防控措施。近年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向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等派驻单位发出了《加强我县非采整治力度》《加强对我县小产权房监管》《加强对我县违章建筑监管》《加强整治高端定制酒及“天价烟”》等函,对强化派驻单位履行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减少廉政和失职失责问题发生起到了很好作用。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对派驻单位印发了《派驻监督工作函》,明确工作机制及要求;通过收集派驻单位基础资料,与派驻部门领导及干部见面座谈、建立联络员微信群、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走访调研,了解掌握派驻单位情况;通过资料报备、参加重大事项的决策会议、现场监督等强化对派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对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并跟踪监督落实,对在监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对春节、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安全等工作进行提醒和督查。

四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在执纪问责上下功夫。近两年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共收集和发现各类问题线索50多件,按照“四种方式”和“四种形态”的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其中谈话函询2件,初核了结34件;查处案件4起,对4人进行了党纪政务处分,对6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较好地发挥了派驻监督作用。(新丰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黄宗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