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我委没有收到过有关该名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件,暂未发现该名党员干部存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近日,南雄市纪委监委向该市委组织部门出具廉政意见回复函,对一批拟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进行“廉政体检”“精准画像”。
这是该市纪委监委突出“严”的标准,审慎稳妥把好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和廉洁关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共出具24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涉及党员领导干部257人次。
严控受理范围,防止意见回复泛化。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受理事项范围和人员范围。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干部任免职信息通报和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工作机制。采取“三有”审核标准,严格审核工作来函是否有征求意见依据、正确人员信息和明确使用意向。共退回非受理范围工作来函2份,对6份不符合标准的公文要求规范来函格式。
严格规范程序,精准规范回复意见。实行相关室(组)归口审查、提出意见,主管、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牵头部门汇总梳理、统一回复的规范流程。加强委机关、巡察、派驻机构有关室(组)间的协调联动,健全“一周一研判”工作例会等多元化会商机制,对干部廉政情况进行多方“把脉会诊”,综合运用其它监督成果,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全面、准确、客观。
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和签字背书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故意隐瞒、夸大事实、弄虚作假等造成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失实失准的,以及在回复意见过程中跑风漏气、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南雄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