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新丰县委巡察机构注重运用“四巡”的方式,对111个村居开展村级巡察,发现问题1106个,问题线索72条,取得较明显工作成效。
一是准备充分“巡”。巡察准备阶段对被巡察村基本情况的把握至关重要。该县巡察组在进驻前坚持详细了解被巡察村的基本情况、年度工作、信访维稳、社会治安情况和各类检查考核等情况,依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的高度分析研判出巡察的重点方向和措施。
二是发动群众“巡”。该县巡察组通过张贴公告、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方针、内容范围、工作动态,提高巡察工作知晓率,调动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积极性,深入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同时,灵活运用接访、走访等方式,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争取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查阅台帐“巡”。该县巡察组进驻后,从查阅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两学一做”等学习心得体会、党组织会议记录等具体工作材料入手,带着问题对被巡察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象进行谈话,发现问题。通过检查财务账目等方式,了解被巡察村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账目结构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从中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是证据意识“巡”。该县巡察组坚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遵守取证程序,巡察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梳理问题清单、复印相关书证、制作谈话记录等,用以固定基本证据,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做细。(新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