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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建立问题线索不立案处置审核监督机制 提升办信质量

来源: 本站发表日期:2017-09-04 15:14:00

    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云浮市纪委建立问题线索不立案处置审核监督机制,印发《不立案拟了结初核情况报告由信访室先行审核工作指引(试行)》,从制度上、程序上对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进行规范。

    此次审核监督的范围,是该市纪委信访室移送本单位各相关室(部)的信访件或转送各办案协作区的信访件,经承办部门初步核实作出不立案拟了结决定的问题线索初核报告。先由信访室对初核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即审核符合条件的问题线索是否已全部核实,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是否已尽可能调取,初核结果不立案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初核报告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备、是否在限期内完成,实名举报是否已按期告知答复信访人等,深入挖掘问题线索价值,增强信访举报办理实效。

    比如信访室就纪检监察室送审的反映某领导干部违规在下属单位报销餐费问题的信访件,纪检监察室已对下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均否认有此情况。此时信访室建议对上述单位的餐费、食品开支等项目进行抽查并补充说明情况,对该结论进行进一步调查取证,增强办理结果的说服力。

    对于不立案拟了结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报告,信访室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填报《本级移送件不立案拟了结初核情况报告审核表》,经分管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同意后退回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报请主要领导审阅。经审核,信访室认为所反映问题已基本查清且处理意见恰当的,加具“无不同意见”;对存在疑点需补充调查或程序欠规范需补正的,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反馈承办部门。

    自该制度建立以来,云浮市纪委信访室已审核不立案拟了结问题线索初核报告15件次,提出意见建议4件次。(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期:2017-09-04)